
解放思想 创业创新
全面落实改善民生的各项举措
--在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嘉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汪善明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二次党代会会、市委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下半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围绕全面改善民生,自我加压,努力践行
今年以来,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劳动保障厅的有力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城乡一体化先行地的总体部署,围绕全面改善民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以创业促进就业;着力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不断提升劳动者素质;积极实施城乡居保为主的各项社会保险,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快建设劳动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和提升劳动保障能力水平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的目标。
(一)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全面改善民生,劳动保障创新能力得到新的提高
以深化“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两年”和“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促进劳动保障队伍素质提升。积极贯彻市委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全面启动了“走进企业、服务民生”活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单位)每月下基层、企业开展业务指导,征求意见,并将这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组织了若干个调研指导小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社区、农村和企业,就创新劳动保障工作机制和完善劳动保障政策等多项重要问题展开调研和指导。市局在系统内开展了献计献策活动,并对计策涉及的内容进行分解落实。配合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党校组织了我市首期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专题研讨班,取得良好效果。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积极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之中,为我市在四川灾区和支援灾区受伤人员享受医疗、工伤保险开通绿色通道;为川籍在嘉民工开设24小时维权热线电话;启动了“情系灾区、就业援助”活动,至6月底全市已有971名灾区人员实现了就业;组织干部职工积极捐款,支援灾区恢复重建。
以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落实全面改善民生实施意见以及市委确定两大民生课题调研实施为主线,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全民社保推进机制”、“促进充分就业,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保障体系”这两个重大民生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走村入户到社区进企业,通过面对面交谈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企业和群众的呼声要求,并对我市现有的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总结,分析当前形势,同时了解周边城市的做法,形成了《关于建立全民社保推进机制的调查报告》和《关于促进城乡平等充分就业情况的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拟定了《关于全面落实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城乡平等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主要内容已经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
(二)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和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就业不断深化
1至6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3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0.4%;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2.8%,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17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4.6%;城镇登记失业率3.6%。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9万人,全市农村劳动力三次产业就业占全部从业人员比例为7.2%、20.9%和10.0%。
1.开展“两个充分”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了充分就业社区的考核验收。目前,全市276个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得到进一步完善,147个社区经考核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全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达标率为53.2%,其中市本级102个社区有76个社区符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标准,达标率为74.5%。在开展充分就业社区的基础上,市本级率先开展充分就业村试点,其中南湖区、秀洲区23个村达到了区级创建充分就业村标准。在试点和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嘉兴市开展充分就业村工作的实施方案》(嘉政办发[2008] 68号),及时召开全市开展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部署全市开展充分就业村的创建工作。目前全市开展创建的村已达197个。
2.实施创业促就业行动。在多次调研、赴外地学习考察、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嘉兴市创业培训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08]51号),明确了创业服务指导的主要对象和工作措施。一是实施创业培训。市局在南湖、秀州及嘉兴经济开发区配合下,落实培训学员、培训场地和师资,组织了市区首期SIYB培训班的开班典礼暨创业培训服务启动仪式,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各县(市、区)也已陆续开展创业培训活动。二是建立创业服务平台。建立市创业服务指导中心,设立创业咨询服务窗口。三是组建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对创业者选定的创业项目从可行性、可操作性、市场需求、发展前景和资金投入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服务。征集创业小项目120多个,编印了《嘉兴市创业小项目展示会手册》,并举办了市区创业项目展示会。五是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在资金、服务、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六是完善创业服务与落实扶持政策联动机制。七是加强跟踪服务和管理。
3.继续完善就业服务和管理。建立了从招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登记、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申报的完备的招用工程序,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按规定统一招聘简章,取消歧视性条款。建立了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定期发布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分别以劳动保障专刊、嘉兴日报、南湖晚报等媒体形式发布了《2007年劳动力市场供求分析报告》和《2008年季度劳动供求分析报告》。组织实施就业再就业专项活动。一是统一组织开展了以尚未就业和就业尚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为对象、以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为主要内容的“2008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期间,市区共开发就业岗位7816个;落实援助对象再就业岗位数1152个;新增落实社会保险补贴人数2257个。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春风行动”,将进城农民工全部纳入公益性免费服务范围,在信息收集、信息发布、市场招聘、求职登记、失业保险、劳动事务代理等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
4.完善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城镇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解决一户”和月度、季度零报告制度的动态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来稳定岗位,上半年解决新增城镇零就业家庭4户。切实做好“4050”人员社保补贴工作,建立漏报补报协调机制,确保政策应享受尽享受。目前,市区9672名“4050”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和审核工作已经完成。继续加大对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帮扶力度,帮助农村低保281户,296人实现了就业。
5.开展技能人才引进工作。根据市委“2008星耀南湖”人才创业创新系列活动的要求和市政府的部署,分别在四川达州、贵州毕节等地组织实施技能人才交流洽谈会,取得圆满成功。在“浙江嘉兴-四川达州技能人才交流洽谈会”上,全市184家企事业单位推出各类专业岗位1.25万个,涉及50多个工种、专业,吸引来自四川达州及巴中、南充、广安等市各类技校、职业院校的1.5万余名应届学生进场交流洽谈,咨询报名人数达到1.07万人次,其中4158人与企业达成初步意向。同时举行了达州及川东北地区职业学校与我市企业参加的校企对接洽谈活动,共有52所学校与107家企业建立了合作意向。
(三)完善和落实社会保险制度,扩覆征缴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到6月底,全市净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0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2.9%,参保总人数已达119.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8.7%;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16.7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93.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市已全面实施,享受高龄老人养老基本生活补助18.49万人,平湖、海盐和市本级参保缴费人数已达3.16万人;净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6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60.5%,净增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3.9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8.8%;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6.9万人,比去年净增12.4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6.6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3.9%;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已达95.79万人,比去年净增11.7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9.2%;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数已达76.83万人,比去年净增10.6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16.1%。
1、认真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组织部署做好企业退休人员 2008年度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1月底前全部调整发放到位,目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为1224元。按照“增加的逐步增加,减少的不减发”的原则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新老办法比对和计发工作,确保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实施。同时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测算拟定了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金指导线,调整了被征地农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金、农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市本级30381名被征地农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金、820名农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金从今年1月起调整到位。二是积极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五个县(市)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并实施。70周岁以上无保障老人享受养老基本生活补助通过政策宣传、组织申报等工作,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已全部发放养老基本生活补助。同时,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目前,已进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第二轮的宣传发动和政策解释。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政策规定。拟定了《关于全面落实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调整养老待遇方案》、《尚余0.5亩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报市政府审定。
2、进一步完善市域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根据市政府要求,从打破地域界限、方便市民就医、充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的长远目标出发,拟定了统一全市医保有关政策的意见,市政府已发文施行。落实市政府[2007]3号文件精神,通过实地考察和沟通交流,对在嘉兴居住的上海人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提供政策帮助,为嘉兴接轨上海提供了良好的社会保障平台。市本级为1950名企业退休(职)人员审核办理了一次性医疗保险费移交社会化管理工作。加强定点医保单位的考核和资格审定。与财政、卫生、药监、物价、社保等部门联合对市本级108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实地查看,综合考评,并经公示后评定了考评等次。同时加强服务,指导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备定点条件。不断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积极做好国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的相关工作,在自愿参保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同时,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文件。积极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积极协调市、县(市、区)财政、卫生方案,落实体检计划、检查进度,目前市本级和平湖、海盐、海宁、桐乡企业退休人员体检均已达65%以上,其中桐乡已完成94%。
3、加强失业治理,强化失业保险管理。一是针对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全市开展失业保险基金检查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在各统筹地劳动就业管理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下,成效明显,操作层面上的问题基本解决,涉及到人员配备、信息网络、基层平台建设问题逐步得到改善。二是统一全市失业保险操作办法,规范工作流程。三是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和失业调控预案的调研和方案制定工作。四是探索建立我市城乡一体化的失业保险制度,已经形成了实施办法草案。
4、多措施并举,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以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契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省劳动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大工伤、生育保险扩覆力度,依法推进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进一步规范审理、受理和书面审查、补正和举证、调查核实、作出结论等五个环节。既注重实体合法,也注重程序合法,提高工伤认定的时效性。上半年全市申报各类工伤认定申请5288件,经审核受理515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5%,不予受理或自行撤销的162件,其中市本级申报各类工伤认定申请744件,经审核受理73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5.62%。在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中,已作出认定决定的有469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9.71%,认定结案率达90.56%。同时,坚持工伤认定县(市、区)案例分析会议制度,规范认定要素,进一步提升全市工伤认定水平。在此基础上,抓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着重从劳动能力鉴定的三个关键性环节入手,一是医疗专家的医学鉴定结果;二是对照标准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小组作出的初步意见;三是劳鉴委的最终结论。本着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减少再鉴定的误差率。与此同时,继续做好市本级一些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的“老工伤”鉴定工作,并督促落实按规定支付工伤待遇,成功地化解了社会积存的矛盾。上半年已对1494人/次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因工伤残鉴定1282人、因病鉴定212人。
(四)实施高端带动,职业技能振兴工作不断提升
到6月底,全市完全再就业培训800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3.4%;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2014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0.4%;技能鉴定4009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89%;高技能人才培训291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0.6%;新技师培训6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5%;创业培训789人,完成目标任务52.6%。
1、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通过前期的起草和多次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并经市人才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两办”行文,出台了我市《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实施意见》。全市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一是积极组织了上半年技师和高级工培训和考评工作;二是会同总工会和劳动竞赛委员会开展了涉及十多个工种有近二万人参加的全市技能竞赛运动会;三是开展了跨地区技能人才的引进和对接工作;四是开展了市区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和直接认定的试点工作;五是开展了全市企业高技能人才需求调查和统计汇总工作,为下一步公共实训中心、基地的规划、定位和建设提供依据。完成了2007年(下半年度)第二批13个专业工种,329新技师的评审和资格证书制发工作和2008年(上半年度)12个专业工种,214名新技师全省统一组织进行的理论、技能、论文答辩等工作。
2、加强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工作。积极组织教研活动,指导各类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对从事市区2007年度外省来浙务工人员技能培训工作的18所培训机构进行了检查评估,对检查评估情况进行了全市通报,并针对检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省来禾农村务工人员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同时还部署了2008年全市的培训分解计划。
3、做好企业改制和劳动关系处理等工作。积极参与市属企业改制方案的制定和审批企业破产、改制人员分流方案工作。做好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工作。同时完成市区2008年度企业劳动力市场140个工种(职业)和三种不同学历人员的工资指导价位的摸底、调查和制定工作,已于6月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工程,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半年来,全市共主动监察检查用人单位5429家,完成目标任务的54.29%;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1403件;为劳动者追讨工资报酬金额3407.15万元,涉及人数1.2万人。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5820家,涉及劳动者人数40.83万人;清退押金0.22万元。全市共行政处罚36起,涉及罚款金额22.91万元,发出限期改正指令33起。
1、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通过多种形式,对两部法律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制意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贯彻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密切关注、加强服务协调、统筹推进的原则,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梳理,并提出相关建议,供市领导决策参考。
2、积极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构建新型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制定并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通过开展全方位的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规范全市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推进所有企业进入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由被动转为主动,由有限管理转为全面管理,由静态监控转变为动态实时监控。召开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及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动员大会,对2007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对今年的网格化管理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市本级每个镇、街道至少开展一个村(或社区)的试点。目前,南湖区按照行政区域,以镇(街道)为块,行政村(社区)为格,已建立119个网格,聘请159名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海宁、平湖市已建立了村(社区)级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镇、村三级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嘉善县、秀洲区、桐乡市、嘉兴港区已制定方案进行试点并将全面铺开。
3、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开展了“春雨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检查。联合市有关部门对全市欠薪建筑企业及恶意欠薪的小包工头通过文件形式予以通报。对建筑施工企业工资卡实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尚未实行工资卡的企业部署立即整改。
4、全面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建立劳动保障年检电脑管理、查询系统,使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和基础资料得到较全面的收集整理。通过主动监察对未参加书面审查的单位发出《劳动保障询问通知书》,责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书面审查。通过用人单位的书面审查,有效掌握了各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大大提高了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水平,促进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大力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建设,对全市30家失信企业在《嘉兴日报》予以公布曝光。
5、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力度,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嘉兴市劳动仲裁院正式设立挂牌,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体化建设取得的可喜进展,提升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形象和地位,同时加强专兼职仲裁员业务培训和取证工作,进一步推进了仲裁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案件处理力度,依法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全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快立案、快结案、办好案”的方针,积极主动地处理了大量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上半年全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7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4.1%,涉及劳动者4158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18.6%。已结案521件,结案率为91.9%,劳动者胜诉的比率达到77.8%。
6、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贯彻全省劳动保障信访维稳会议精神,把信访维稳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全国、省“两会”、奥运和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一把手”亲自过问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工作到位,其他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全局共抓信访的有利局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经过共同努力,基本实现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做到“问题不扩大,矛盾不上移”,把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数量减少到低水平,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和支持配合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尽心出力。上半年市局共处理来信140件,接待来访960人次,处理市长电话交办单121件。
(六)坚持规范运作,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不断加强
市和各县(市)社会保险基金意识不断加强,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基本做到机构健全,职责到位。完善制度,强化督查,召开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负责人会议,对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和各专项资金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专项资金的自查和抽查。全面加强了与审计、财政部门的配合,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了对社保基金和各专项资金的监管能力。
(七)突出工作重点,市政府民生工程和局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市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我局作为第一责任单位被列入市政府民生工程的有两项,即充分就业促进工程、城乡居民保障提升工程中的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从上半年情况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在充分就业促进工程方面,全面启动了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着力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并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上半年,市区新增零就业家庭”1户,经两次推荐介绍,将于近期上岗。市区举办创业促就业培训四期,86名学员毕业,结业后,有7名学员申办了营业执照,其中2名学员已经开业。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稳步推进,23个村已达到区级创建标准,完成全年创建任务的55%。在城乡居民保障提升工程方面,五个县(市)实施办法都已经市政府同意,从2008年1月1日起已全面实施。
今年我局将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公共实训中心(基地)建设、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列为劳动保障系统重点工程,目前已取得积极进展,三个重点工程的建设方案或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有关前期工作有序开展,并都已列入市政府2008年政府投资计划。
(八)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创新,亮点纷呈
全市各级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市劳动保障局党组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扎实推进,取得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南湖区按照“一级执法、二级监管、三级网络”要求,加强网格化管理,不断推进新型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建设;秀洲区扎实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村的创建,夯实基础,就业网络延伸到各个创建单位,实现市、区、镇(街道)、社区(村)四级网络的贯通,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嘉善县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促进劳动保障部门把业务工作向基层延伸,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平湖市把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全面改善民生阶段性中心工作,举全市之力推进。坚持走村进户宣讲政策,动员群众参保,并建立参保进度日报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7900人,提前完成嘉兴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参保缴费目标任务;海盐县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创新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机制;海宁市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全面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桐乡市不断完善中层干部聘任制和一般干部轮岗交流,加快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和平台建设的步伐,健全党群组织,提升劳动保障队伍活力和凝聚力;嘉兴经济开发区围绕服务区内企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主线,进一步拓宽人力资源渠道,开展“改善就业环境,创劳务输入品牌、满足企业用工需求”活动,解决企业用工紧张的问题;嘉兴港区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地毯式检查,对双租企业实行联合审批制度,妥善处理因企业主逃逸而引起的群体性劳资纠纷。
以上各项成绩的取得,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对全面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改善民生各项举措的进一步落实,体现了企业和用人单位社会责任的进一步加强,体现了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不断解放思想、努力创业创新、扎实工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成果。
今年我市劳动保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如国内外经济周期性影响,对劳动保障发展不利因素增加;就业形势严峻,结构性矛盾突出,“五碰头、一突出”状况将在相当长时间内存在;全覆盖的社会保险制度与实际参保覆盖的差距,尤其是城乡居保尚未进入状态;部分工作人员大局意识不强,创新能力不足;信息化建设特别是金保工程进度较慢,县(市、区)兼容统一程度低等。
二、落实改善民生之举,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下半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要按照“高举旗帜、创业创新、优化环境、富民强市”的总体要求,围绕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主动实践,加快推进,把促进城乡平等就业和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扎实工作,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和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充分就业机制
一是制定完善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政策。在前期充分调研、讨论和征求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听证会,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城乡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深入开展“两个充分”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充分就业村活动。到年底,全市50%的社区、10%(其中市区30%)村达到充分就业标准。市政府《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后,部署各县(市、区)全面启动创建工作,着力抓好平台和工作制度等基础性工作,通过“两创”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就业服务水平和就业援助功能,全面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三是加强创业培训和服务指导工作。出台《嘉兴市创业服务指导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创业促就业培训服务,实施创业行动计划,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在全市全面展开SIYB创业培训服务工作的同时,在各类技校、职业学校开展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教育。在重点做好创业培训毕业学员的创业指导服务的同时,规范创业服务指导工作措施。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创业窗口服务,面向城乡各类创业者开展创业服务指导工作。以培养一批创业骨干、征集展示一批创业项目、落实一批创业基地、推广一批创业成果、宣传一批创业典型为工作内容,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创业服务和舆论宣传力度,带动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四是着力构建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充分就业机制 。整合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资源,按“六个到位”要求,将就业服务平台和就业信息网络延伸到村。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就业登记、失业状况统计工作,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软件,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规范失业登记,谋划全市统一的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具体程序和失业人员信息库的建立。下半年县(市)实现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联网,建立全市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实时互通交流机制。
(二)健全全民社保推进机制,全面落实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
1、进一步修改完善《全面落实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开展广泛而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统一协调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督促、推动市本级和各县(市)实施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08]36号)精神,推进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未纳入编制管理的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自主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研究探索有地居民、新居民(企业外来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鼓励本地有地居民换社保的办法和具体操作细则。指导社保经办机构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扩覆保面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落实好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计发过渡封顶政策及过渡性调节金。落实按虚计算工龄调整养老待遇政策,做好退休人员虚年工龄重新审核认定工作。
2、加强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做好贯彻实施全市统一职工医保有关政策的各项落实工作。强化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观念,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接轨。继续推进落实市属改制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费移交社会化管理和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3、加强失业保险工作。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联动机制,出台失业调控的预警制度,制定失业调控应急预案,并于8月份形成比较完善的初步方案。举办失业保险培训班,提高失业保险工作人员政策业务水平。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功能,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开展失业保险基金内部管理专项检查活动。
4、进一步加大工伤、生育保险扩覆力度。密切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突破难点,全面完成“平安计划”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以细求实,不断提高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质量和水平。继续配合抗震救灾,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同时切实做好生育保险各项工作。
(三)大力度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提升劳动者素质
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启动实施市公共实训中心建设,确定和建设一批师资力量强、培训专业有特色的重点实训基地和培训基地,培养一批适应我市产业方向和特点的高技能人才。发挥大中型企业的主体作用,完成市区3-5家企业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和直接认定的试点工作,探索方法,取得经验,扩大影响,为全市全面开展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和直接认定工作做好准备。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和外省来禾务工人员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与中西部相关技校、中专联合办学,定向引进各类技能人才,着力提升人力资源素质,为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提升水平、提高门槛,建立培训评估制度和培训机构优胜劣汰机制。大力推进全市职业技能大比武活动,进一步扩大声势和影响。同时做好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按时、妥善的完成安置任务。
(四)积极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工程,着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结合开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学习宣传、咨询活动,探索建立各种平台,深入各类用工主体,开展《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指导督查,主动推进新型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以主动监察和各类专项检查相结合,督促企业规范用工。全面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强化“三方协商机制”,加强用人单位劳资干部的培训指导,充分发挥在一线贯彻法规政策、协调劳资关系的作用。进一步督促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继续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大力推进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信用评价活动,健全社会评价制度,对恶意欠薪、严重侵害职工权益又不整改的继续予以曝光。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预防和减少不和谐因素的产生。
(五)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和专项资金的监管
全面落实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基金管理。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督查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和稽核工作。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清理部分社保欠缴资金,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或其他违法动用社保基金的行为。市局将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经办机构内控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同时完善措施,做好对各专项资金使用事前、事中的监管。
(六)全面完成市政府民生工程和加快局重点工程建设
在实施市政府民生工程方面,一是要做到领导责任到位,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创业促就业和充分就业村创建及城乡居保推进工作。二是政策落实到位。继续落实各项积极的就业政策,搞好促进就业政策与创业促就业、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的衔接,特别是职业培训、职业介绍、鼓励自主创业和就业援助的有关政策的落实。三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开展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发动,抓好基层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会同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等部门,推动建立共同协作、共同促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工作机制。推进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方便城乡居民参保,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和联络机制。同时建议市政府对2007、2008年参保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待遇的人员调整养老金和参保人员70周岁时调整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
在实施局重点工程方面,要加强与发改委、社会保障事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沟通,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三项重点工程的如期开展。
(七)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
围绕“两年”、“树创”和“五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始终把关注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依据,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抓住当前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集中精力,逐个研究、逐个解决。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培养,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公开、透明的政务服务机制,贴近市民,简化程序,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市局全面实施质量管理贯标工作,探索建立集中统一、一站式的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同时,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从政行为,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八)全力做好支援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劳动保障工作特点,收集筛选适合灾区劳动者的就业岗位信息,及时向对口支援地区传递发布;组织用人单位适时赴对口支援地区开展招聘活动;指导用人单位开展灾区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指导用人单位为灾区务工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落实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加强劳动保障执法,依法维护灾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同志们,下半年,我们劳动保障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但我们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为我市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团结一心,奋发努力,锐意进取,务实创新,不断推动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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