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期 总第538期
目 录
本期重点:
1、我市出台失业保险操作办法
2、市法制办、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开展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3、“五项建设”为劳动保障工作强基础搭平台
信息交流:
1、平湖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继续稳步推进
2、桐乡市劳动保障局深入开展“走进企业、破解难题”企业服务月活动
3、秀洲区多措并举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简讯二则
工作探讨:
1、平湖市2008年上半年劳动争议案件情况分析
2、海盐县劳动保障局三项举措强化内审实现动态监管
我市出台失业保险操作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浙江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及《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各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工作的实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8年7月1 日制定颁发了《嘉兴市失业保险操作办法》。
操作办法由岗位设置与人员配备、操作软件、业务操作规程及其他四个部分组成。对失业保险工作开展的各项内容和各个环节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尤其是对失业登记的材料要求和失业保险操作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做出了硬行规定,要求建立软件控制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经办与审核相结合的层层审核把关制度,为全面把握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条件,真实反应失业人员的缴费状况、准确核定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 提供了全市统一的制度保障。
(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市法制办、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开展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法制办、市劳动保障局于7月29日成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对平湖市、桐乡市劳动保障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查看各类台帐、抽查2007年至2008年上半年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以及2007年以来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卷。通过此次检查发现桐乡市、平湖市两局的法制工作机构健全,领导重视。特别是平湖市劳动保障局在全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到了“三个率先”一是率先成立法制工作机构;二是率先做到行政处罚办理与决定相分离;三是率先实行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去年以来,平湖市劳动保障局以提高办案质量为重点,建立了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坚持“三审三看”。即审违法事实,看适用法律依据;审证据材料,看询问笔录;审执法程序,看时效。法规科共审理劳动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处理)案件69起,严把案件审核关,没有发生一起因行政处罚(处理)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检查组对两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市法制办执法监督处王立权副处长对案卷中存在的规范性问题进行了点评,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市局法规处)
桐乡市“五项建设”为劳动保障工作强基础搭平台
抓规范化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局党委议事规则、人事、财务、违反效能禁令处理办法、考核奖惩等11类制度,并编印成册人手一本,局党委班子带头贯彻落实,从制度上为全体工作人员创造一个规范、公平、协作的工作环境;二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法制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互相协作,从执法的书面文本、执法程序、错案追究等多方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用好手中权力,同时,还成立了案件审核委员会,对需提交集体讨论的执法、工伤疑难案件,集体商讨;三是全面理顺各科室、各单位业务工作流程,强化监督管理,尤其是完善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各项社会保障基金、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等的使用程序和监督办法,健全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确保各个工作环节、工作流程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规范安全运行,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机关风尚。
抓信息化建设。上半年,我局历时1年多时间制订的《桐乡市劳动保障“金保工程”信息系统规划方案》已经通过了省、市专家组论证,并作了修订。该方案是在全面分析桐乡市当前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按照上级“金保工程”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借鉴太仓等其他地区成功经验,结合桐乡实际而制订的一个操作性强的战略性规划。根据方案规划,将主要建成业务、服务和政务三大紧密关联的信息体系,同时,建立覆盖城乡一体化的三级信息网络系统,把劳动保障各项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串联成一个有机整体,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根据规划,将分步分阶段进行建设,计划总投入1500万元。省厅有关领导已到我局对信息化建设方案进行了调研,给予了充分肯定。
抓基层平台建设。为适应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以及实现服务重心下移的需要,今年我局把基层平台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市委、市政府重视下,在编委、人事等部门以及各镇、街道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劳动保障管理平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市编委下文同意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振东新区单独设立14个劳动保障管理所,实行属地管理,我局进行业务指导,为纯公益类事业单位,各核定编制2名,适当配备聘用人员。5月份,市委、市政府牵头召开了劳动保障管理所组建工作会议,目前,14个所45名同志全部到位,并举办了由各所全体人员参加的上岗培训班,劳动保障管理所建设基本实现了“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工作和制度”六到位的要求。同时,切实加强了用人单位劳动人事干部队伍建设,举办了2期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476人,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抓服务窗口建设。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制,以行政许可、窗口事务公开为重点,全面、详细向用人单位、职工群众公开办事事项,方便用人单位、职工群众来我局办事,同时,抓住硬件大大改善的有利条件,继续加强窗口建设,以创建“群众满意办事窗口”、“服务民生满意单位”、“巾帼文明示范岗”等活动为载体,制订了窗口考核管理办法,推出了午间值班等便民措施,努力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打造服务民生满意单位,树立劳动保障部门良好形象。
抓队伍建设。队伍建设着重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健全工、青、妇群团组织,利用各种载体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通过邀请作讲座、上党课、写体会等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新《党章》,学习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坚定为民服务意识;另一方面,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通过邀请上级领导、组织我局业务骨干,针对当前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培训、中层干部论坛等形式,继续就《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进行培训,努力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桐劳办)
平湖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继续稳步推进
日前,平湖市劳动保障局对各镇、街道第二阶段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进度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反映:截止6月30日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9459人,第二季度新增参保2131人。
从目前各镇、街道参保进度看,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总数居全市前列的是新埭镇、新仓镇和黄姑镇;参保率比较高的是平湖经济开发区(钟埭街道)、新仓镇和新埭镇;第二季度新增参保人数排前三位的是新埭镇、曹桥街道和黄姑镇。
进入第二季度以来,随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持续推进,有参保能力和参保意愿这部分群众已陆续参保,加之全市“百日攻坚”活动全面开展,和第一阶段相比,第二阶段推进难度相对增加。为防止出现畏难情绪、自我满足和工作松劲现象,胡志梁副市长多次就抓好第二阶段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坚持目标不减,工作不松,继续全力推进,想方设法使这项社保新政策惠及更多的老百姓。市劳动保障局结合各镇、街道工作进度,坚持分类、分阶段搞好工作指导,继续扩大工作成果。各镇、街道围绕目标任务,不断挖掘工作潜力,积极引导群众参保,全市第二季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
(平湖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桐乡市劳动保障局深入开展“走进企业、破解难题”企业服务月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树创”主题实践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走进企业、破解难题”服务月活动进一步加强企业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桐委办[2008]25号)文件精神和6月18日交办会要求,近一个月来,该局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围绕一个“实”字做文章,企业服务月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思想务“实”情
桐委办[2008]25号文件下发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局党委一致认为,活动要取得成效,必须在“实”字上下功夫,思想认识上要务“实”情,要根据全市企业的实际需要,在活动措施上出实招,才能取得实效。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决定主要围绕企业招用工、职工工资待遇等问题,以解决我市企业用工招聘,破解企业用工难题为目标,深入开展了“走进企业、破解难题”企业服务月活动。会议确定由局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党委副书记具体抓,其他班子领导共同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走进企业、破解难题”服务月活动。7月3日,局党委听取各工作组情况汇报,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对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7月8日,局党委召开中层干部会议,进行专题部署。
二、行动出“实”招
1、走访企业。6月18日活动交办会之后,局党委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由局班子领导分片包干,带领局中层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走访全市有关企业,重点是市委、市政府交办的65家企业,企业见面率达100%,企业满意率达100%。市委交办的65件已全部及时上报。同时结合《劳动合同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需要,又走访了68家企业,一共走访133家企业。通过走访企业,发现我市企业在劳动保障方面普遍存在以下问题:招工困难,用工紧张;人员流动大,职工队伍不稳定;部分职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给管理带来难度。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该局在职工招聘、员工培训、调整社会保险费率、妥善处置劳资纠纷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措施。
2、招聘职工。6月18日活动交办会之后,局党委马上在6月20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赴安徽滁州职业学院举办招聘会,共为7家企业招来职工120多名(现已到桐乡工作80多名),其中市委、市政府交办的65家企业之一健民过滤在安徽招来29名职工。今年以来,该局已举办各类招聘会24场,在省外举办招聘会4场,共为全市各类企业招聘职工15000多名。7月10日,该局举办了“走进企业、破解难题”专场招聘会,市委市政府交办的65家企业中的13家企业和其他30多家共50多家企业进场招聘职工。
3、职工技能培训。针对全市企业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后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局在6月25、26日召开了全市企业劳动管理实践知识培训班。在培训班上,省劳动保障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俞韵和该局法制科、监察大队负责进行了辅导,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本次培训班报名人数达400多人,由于会场小的原因,实际安排310人。应其他企业的要求,该局将在7月15、16日再次举办培训班,目前报名人数已超过200人。今年以来,该局积极抓好职业技能培训,积极筹措创业培训。培训城镇失业人员1165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406人,高技能人才培训157人,其中,新技师培训14人,技能考核鉴定8449人。
4、调整社会保险费率。根据市政府的意见,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经过和市财政局的研究,该局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住院保险的费率进行了调整,仅此三项,全市企业将少缴纳社会保险费计8000多万,适当减轻了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度过当前困境。
5、妥善处置劳资纠纷。在当前企业形势普遍不容乐观的情况下,为了给我市企业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该局对劳资纠纷采取“预防为主、调解为主、教育为主”的原则,坚持少检查多服务。特别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今年5月1日实施后,劳动仲裁案件大幅上升,到目前为止,已有115件,同比上升67%,都得到了及时结案,其中调解率达85%。另外该局劳动监察大队在执法中还为企业调处劳资纠纷214件,涉及劳动者1991人,其中集体案件23件,业主逃逸案件5件。办理市长电话124件,处理来信44件、来访84件。都坚持以调解为主,按时答复率100%。
三、活动得“实”效
在“走进企业、破解难题”企业服务月活动的后期,局党委通过领导上门回访、电话咨询等方式,征求相关企业对该局服务月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相关企业对该局服务月活动的工作方法、产生的效果都表示非常满意,一致认为:劳动保障局的服务态度更好了、服务措施更完善了、企业的负担降低了。
(桐乡劳动保障局)
秀洲区多措并举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今年以来,我区多措并举抓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已帮助385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有效地破解了困难群体就业难题。一是抓政策落实促进就业。把积极的就业政策与《就业促进法》对接好,全面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及用人单位享受到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今年已为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303本,及时兑现一次性再就业补贴、“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等再就业专项资金744.3万余元。二是抓创业服务拓展就业。为了鼓励创业,尤其是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今年在全区开展SYB创业培训,目前已开展培训3期,106人报名参训。为提高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成立了创业促就业服务指导办公室,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推荐和项目评估,并为其创业过程提供全方位的跟踪服务。三是抓就业援助帮扶就业。年初针对农民工进城务工开展就业“春风行动”活动,92家企业提供岗位1000多个,300多人达成就业协议。7月举办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约有200名大中专毕业生与企业达成初步协议。积极开展“情系灾区就业援助”活动,帮助20名灾区求职人员实现就业。同时通过定期举办劳动力招聘会(今年以来共举办招聘会16次,推出岗位8000多个),开展送岗位送信息活动,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重点安置“4050”就业困难人员,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四是抓机制创新稳定就业。针对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技能低、就业难的现状,重点推进电脑、横机工等职业技能培训,今年以来完成培训3060人。同时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共受理举报投诉138起,为1926名劳动者追讨工资540.3万元,建立起“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并积极畅通灾区民工劳动维权绿色通道,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就业环境。
(秀洲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沈莲君)
简讯:
日前,市技师评审委员会召开了市技师评审会,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全市2008年第一期技师培训班涉及12个工种的214名结业学员进行了结合评审,通过无记名投票,有192人通过了技师综合评审,成为了新技师。评委会主任、局长汪善明同志在充分肯定了前段技师培训考评工作的同时,就下一步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创新工作,提升水平,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的直接认定工作,抓好技师考前的培训、辅导、提高培训质量,加强与行业联合、开展教学研究等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市局劳动工资培训处)
8月2日,我局机关党委与百花社区在市局8楼乒乓球活动室联合举办了“迎奥运百花社区共建单位乒乓球比赛”,来自南湖区文体局、市公管处等10个单位共20多名乒乓爱好者参加了比赛。通过比赛,丰富了社区共建单位的文体活动,增强了百花社区共建单位间的相互交流和了解,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赛出了友谊,更赛出了奥运精神。
本次活动中,我局承担了赛前准备、比赛裁判和提供场地等一系列工作,得到了百花社区共建委员会和各参赛单位的一致好评。此次比赛共设男、女单打二个项目,我局获得了男子单打一等奖和女子单打二等奖的好成绩。
(局工资培训处)
平湖市2008年上半年劳动争议案件情况分析
2008年上半年,随着《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的相继实施,我市劳动争议收案数量虽没有其他地区所谓的井喷状况,但也呈现了大幅度的上升态势,特别是近阶段以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加班工资等争议与日剧增,这些争议往往因矛盾突出、举证困难、影响面较大,给仲裁部门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上半年,仲裁部门共收到案件75起,涉及职工2011人,涉及金额136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8.89%。分析半年来的收案以及处理情况,主要存在以下特点:
(一)劳动工资争议成倍增长,其中集体工资争议仍占相当大的比重。上半年,仲裁部门共处理劳动工资案件28起,涉及职工1883人,涉及金额5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7%。目前因未签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案件还不多,但也有所存在。另外,集体工资争议17起,涉及职工1875人,涉及金额617万元,同比去年增长54.55%。这些集体争议以企业主欠薪逃逸为多数,往往没有第一手证据材料,在审理时也就较难锁定实欠工资金额,在一定程度上给仲裁定案结案带来一些难度。
(二)工伤赔偿争议基本持平,但也牵扯了仲裁部门大量的精力。《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多年,企业职工对工伤赔偿已有了一定认识,一旦发生工伤后很多能自己协商解决,加上大部分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能通过参保待遇享受渠道去主张,因此,上升到仲裁层面的工伤赔偿案件数相对比较平稳。上半年,仲裁部门共处理工伤赔偿案件24起,比去年同期增加1起,涉及职工27人,涉及金额188万元。目前,上升到仲裁层面的工伤赔偿案件,除个别是双方当事人已就赔偿私下达成一致意见,只是担心私了会有后遗症而要求仲裁出具调解书外,绝大部分都是双方争议实在大、一时又难以调和的案件,因而这些案件受理后大都得以裁决处理,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还牵扯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三)因解除引起的经济补(赔)偿争议明显增加,目前以发生在三资企业与管理人员身上的居多。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补偿问题,以前《劳动法》及配套文件作了相应规定,并已贯彻实施了十多年,而年初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就该问题从程序、金额、违法责任等方面作了重新规定,两部法律在这些规定上有了很大的变动,虽然有关部门已就《劳动合同法》作了广泛的宣传,但部分企业还是存在法律意识滞后、具体操作不严谨等问题,与当前广大职工新法敏感性、维权自觉性形成了巨大矛盾,从而导致此类案件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必将成为案件的重点。上半年,仲裁部门共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经济补(赔)偿案件7起,从案件主体角度看,其中多数是发生在三资企业与其管理人员或业务人员之间的争议。
(四)主张加班工资的争议也有发生,仲裁裁决处理的压力比较大。职工在职期间,往往担心被企业炒鱿鱼而不敢挑问题、提要求,但一旦离职往往又就会提出诸如加班工资等要求,如果企业职工就此问题难以达成意见,说到底还得走申请仲裁这一步。上半年处理案件中有多起涉及了加班工资问题。今年3月,开发区某日资企业一高管人员离职,在主张经济补偿金同时,一并主张了连续工作9个月的加班工资达9万余元;今年6月,林埭镇一企业职工被解除后,提出了一系列的仲裁请求,其中也包括了数月来的加班工资。由于平湖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还占大部分,因此,总体而言,对这类案件作出裁决处理的压力实在不小。
(五)仲裁申请标的出现虚大倾向,仲裁调处的难度日益加大。劳动仲裁取消收费、法院降低收费(每案5元)以后,职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请律师包括法律援助,无需支付律师费用,那一个案件账诉一、两次几乎就无关痛痒。所以,在无需顾虑账诉的前提下,目前,越来越多案件提出了虚大的、有些不切实际仲裁申请,加大了仲裁调处案件的难度。当然,对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也明显多了起来,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有违劳动仲裁案件“收费低、处理时限短”的立法初衷,也浪费了劳动仲裁、司法部门的有限资源。例如申请人杨某因其妻交通事故而工亡,在提交申请书时,虽然被明确告知工伤待遇将按总额补差支付,但其还是坚持全额主张工亡赔偿,置有关工伤待遇总额补差的办法于不顾。还有申请人宋某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其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但其还是隐瞒了相关事实,通过法律援助途径提交了要求经济补偿的仲裁申请。
另外,养老保险争议也逐渐多了起来。上半年处理的劳动争议中涉及养老保险的有13起,同比增加了6起。
随着《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的深入贯彻实施,特别是由于扩大了仲裁受案范围、延长了申请时效、缩短了处理周期、取消了仲裁收费等因素,可以预见,下阶段申请劳动仲裁案件一定会大幅度地增加,甚至会出现大量不必要或者重复的仲裁申请,诸如有申请人为“出口气”提起仲裁,一旦劳动仲裁部门受理案件,进入程序,而其却早已离开本地,另谋高就,使劳动仲裁部门陷入“白忙一场”的尴尬境地。2008年初,职工吴某通过律师书拟写仲裁申请后,提交到仲裁部门,顺利进入了仲裁程序,后来却得知吴某精神上有问题,不得已以未按时缴纳仲裁费为由裁定撤诉,如果按现行规定,还得等到开庭审理后才能作这样的裁定或其它结果。
面对上述情况以及下阶段形势,应从三方面努力,积极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劳动争议将呈一个高发态势,这与很多企业主、管理者对这两部法律还缺乏深刻认识有关,所以,作为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这两部法律的宣传,特别要让广大企业对新法有所理解、有所认识,更要让广大企业能真正懂法、自觉守法,以切实减少和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二是不断增强劳动仲裁员自身业务素质。《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对仲裁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作为仲裁人员要胜任这项工作,必须得花时间和精力学习有关专业业务,钻研有关法律知识,特别要学好这两部新法的具体内容,熟知新法就有关细节的具体规定,掌握新法与旧法间的具体变化,以提高自己熟练使用新法解答问题、解决争议的能力。
三是切实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力度。《调解仲裁法》就劳动仲裁工作的很多方面作了新的规定,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实际工作、办案中,一定要以新法贯彻为契机,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大对劳动争议的调处力度。对收进来的案件,要及时地登记;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要及时地立案;对已受理的案件,若无中止等情况的,要尽快地处理,能庭前调解的要及时调解,不能庭前调解的要及时安排开庭,经审理再不能调解的要及时作出裁决,尽可能地避免未结案件的累积。
四是着力加强基层调解机构和队伍建设。“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是劳动仲裁处理劳动纠纷的一贯原则,也是《调解仲裁法》确立的重要原则。上半年,全市基层调解组织共调处劳动纠纷202起,涉及职工1763人,涉及金额1763万元,有效缓解了劳动仲裁部门的压力。所以,下阶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一是进一步指导村(居)委会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开展工作,不断深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切实将劳资纠纷化解在镇(街道)、村(居)委员会;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的预测、预警、预报机制,变被动处理为主动预防,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进一步强化对新开企业的监管力度,进行梳理式把关,对基础差、不规范、不达标的企业进行整治,真正做到关口前移,争取将简单案件解决在基层。
(平劳社局)
海盐县劳动保障局三项举措强化内审实现动态监管
一是推行内部审计专职管理制。今年起实施了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建立了财务科(办公室内设),制定并执行了《关于劳动保障系统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审计成果利用的通知》两个文件,充实了内审领导小组力量,制定了实施方案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加强内审成果的利用,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干部考核、任免相挂钩,形成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推行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必审制。局属各单位原则上二年为一个审计周期,中层干部因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离任的,必须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今年上半年开展了社保中心、就管处2名法人代表的离任经济责任内审,作出公正客观的审计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审计建议。
三是推行审计意见落实跟踪检查制。确保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意见和建议,强化措施,认真整改,加强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切实做到审计查证的问题件件有落实、桩桩有整改、事事有反馈。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开展“县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帐户2004?2007年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后,进一步加强了财务规范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通过内审,达到动态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目标。
(海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韩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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