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期 总第539期
目 录
本期重点:
1、九部门联合开展整治非法用工 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我市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检查
3、嘉兴市本级提前完成基本养老保险扩覆任务
信息交流:
1、海盐县围绕目标抓落实 有序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2、平湖市积极搭建灾区就业援助平台,广元市45名劳务人员顺利来平就业
3、降率扩面全覆盖,便民提速简程序?平湖市工伤保险有新措
简讯二则
工作探讨:
1、海盐县不断强化服务举措推进城乡劳动者统筹就业
2、海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形势分析
九部门联合开展整治非法用工 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为切实维护我市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公安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劳社监[2008]66号)文件精神,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以乡村小砖窑、小作坊、小矿山为重点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公安、监察、民政、国土资源、卫生、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总工会参加,组成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重点对我市砖窑、矿山、小作坊等场所的下列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 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此项内容要重点查实、依法处理。
此次专项行动,全市共检查各类乡村小砖窑、小作坊等用人单位1983家,共出动检查人员773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45件,其中,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81件,未依法支付工资101件,违反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30件,非法使用童工7件,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23件。全市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02万份,开展法律咨询32次。
全市在专项整治中发现,大部分企业都能较好地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用工管理也在逐步规范,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有的企业虽然采用了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但在合同中只是约定了合同期限,对于劳动报酬、工作岗位、违约责任等内容都没有明确;有的企业仍旧在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条款;还有少数企业合同签订后没有将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本人。
2、部分小企业用工不规范。被检查砖窑企业各类证照齐全,但在一些城乡结合地区仍发现有部份羊毛衫、服装等加工作坊存在证照不齐的情况;一些来料加工型的小作坊劳动用工管理不够规范,招录用职工无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未按规定建立职工台帐,因此给劳动用工管理留下了隐患。
3、对未成年工保护意识差。这次专项检查中,企业主对于不能使用童工这条规定都很明确,但有部分企业主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不了解。企业使用了未成年工,却不知道对未成年工有特殊保护的要求,比如对未成年工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检以及从事工种等方面的特殊保护。
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共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 118份,补签劳动合同5.28万份,行政处罚6件,涉及罚款金额5.6万元。
(嘉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沈琦)
我市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检查
为落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2008年度失业保险工作的要求,根据嘉就[2008]12号《关于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从2008年7月4日起至7月29日,我们组织对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和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复查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2007年底全市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浙江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贯彻执行情况。
检查情况表明,各统筹地区劳动、就业两级领导对上次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十分重视,整改措施得力,整改效果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基金安全运行的环境进一步改善。各地以检查为契机、以整改为抓手,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修订完善了一批失业保险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重新调整了岗位设置,配齐配强了失业保险经办队伍。如各就业处在积极参加市就业局举办的失业保险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培训的同时,制定了统筹地区自己的失业保险培训工作计划,海盐县还专门组织职工到萧山监狱警示教育培训基地接受法制教育;在制度建设方面,平湖的社会保障基金责任追究制度,嘉善的隐性就业人员核对制度,海盐的缴费记录比对制度,海宁完善了失业保险金申领签字发放办法,桐乡基层工作平台建设等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的思想、业务、制度和队伍等环境得到了改善。
2、失业保险操作办法趋于统一,操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失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和《嘉兴市失业保险操作办法》出台后,各地根据两个“办法”的要求,对目前的操作办法进行了梳理,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了调整,进一步优化了操作流程,加大了内控力度、规范了材料要求,对申领签字与审核发放脱钩,充分发挥镇(街道)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在失业人员管理服务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从今年上半年尤其是第二季度的情况看,随着整改措施的逐步到位,失业保险操作办法趋于统一,效果比较明显。
3、上次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基本上得到了纠正。上次检查发现的12个问题中,从整改的角度看,可以分为3类,一类是政策和内部操作方面的问题,如对政策理解不当,档案管理、材料要求不规范等,这类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在这次检查中已经得到整改;第二类是涉及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的问题,难度较大,各就业处在当地劳动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制定计划、定岗定员定责,化了大量的精力,现已基本配置到位。第三类问题是失业保险操作软件、基层平台建设等涉及经费、体制、编制等众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目前各统筹地区都在积极地想方设法,采取措施,努力整改。
检查组提出了下一步整改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一是巩固现有整改成果。失业保险操作办法的调整在一些环节方面打破了各统筹地区的习惯做法,操作程序的进一步规范和操作要求的提高在给经办人员带来挑战的同时,也给部分用工单位和失业人员增加了压力,要做好充分宣传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和延续。
二是加快失业保险信息网络系统改造步伐。《嘉兴市失业保险操作办法》已明确规定统一使用“浙江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失业保险操作程序。尚未使用的,应抓紧时间与省就业局取得联系,确保失业保险各项操作正常进行。
三是加快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建设步伐,已经建立平台的,尽快将人员配备到位,将失业保险扩幅、失业保险金申领签字、失业状态确认、就业指导和失业人员管理等工作延伸下去,以方便失业人员,减轻经办机构的工作压力,加强基金支付的监督。
四是加快无法收回的生产自救资金的核销工作。这部分资金目前全市尚有321.94万元,其中嘉善75.56万元,平湖172.38万元,桐乡74万元。
(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商克恭)
嘉兴市本级提前完成 基本养老保险扩覆任务
今年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契机,以落实全面改善民生实施意见为主线,多管齐下,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一是积极推进劳动者权益保护工程建设,广泛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制意识,依法参保。二是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行动计划,加强检查监督和行政执法,依法规范全市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制度。三是开展“走进企业、服务民生”活动,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截至6月底,嘉兴市本级净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57万人,已超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局养老保险处)
海盐县围绕目标抓落实 有序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作为今年海盐县十项实事工程之一的“全面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其他社会养老保障以外的人员列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以实现应保尽保。随着《海盐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海盐县高龄老人基本生活补助办法》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我县通过制度和机制安排,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力促城乡各类劳动者应保尽保地参加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该政策实施半年多来成效初显:
一、高龄老人基本生活补助发放已纳入正规。年初,我县按照《关于对无各项社会养老保障高龄老人实施养老基本生活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 1月底,顺利完成了全县20609名高龄老人的生活补助发放工作。3月份,针对前两个月高龄补助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对未享受现有各类社会养老保险(障)高龄老人养老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盐财社[2008]71号),对高龄生活补助发放中的资金筹集、管理、拨付过程明确责任,进一步强调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基金监管职责等内容。截止6月底,全县共有20932名高龄老人享受高龄老人生活补助,累计发放高龄补助653.05万元。
二、政策进一步得到完善,软件开发工作紧锣密鼓进行。在顺利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第一阶段高龄老人基本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后,从3月起,县劳动保障部门加紧完善政策、加快软件开发和试点准备。拟定《实施细则》、《征缴办法》以及《海盐县2008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和评比奖励办法》初稿等。同时根据《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考虑到城保工作对象分布面广,组织申报难度大,把城保软硬件建设与我县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相结合,截止6月底已完成初步开发,正在测试完善中,为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组织在试点乡镇全面开展登记征缴工作加快推进民心工程。明确“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借鉴平湖和嘉兴市市本级城保工作的先进经验,将我县澉浦镇作为海盐县城保征缴工作的试点镇, 5月14日召开澉浦镇城保工作动员大会,正式开展城保登记征缴工作。针对城保工作的特点,县劳动保障部门成立城保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指派1名工作人员长期蹲点配合试点镇做好工作,组织政策宣传讲师团,在六里集镇开展政策宣传,到村组开展培训,10多次组织村干部、小组长进行业务研讨,分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5月底,澉浦镇首批参保人员完成参保登记征缴工作。至6月10日,首批60岁以上参保人员领到了城保养老金发放卡,为在全县推广城保工作开了个好头。截至7月10日,已有1717名城乡居民报名参加城保。
(海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许宏亮)
平湖市积极搭建灾区就业援助平台 广元市45名劳务人员顺利来平就业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让四川广元地区的人民经受了具大的灾难,房子塌了、学校没有了、原来的就业路子断了,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号召,举全国之力,支援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平湖市劳动保障局急为灾民所急,想为灾区所想,及时采取措施,研究援助方案,组织企业为灾区提供各种就业岗位,解决灾区民生保障问题。7月21日四川广元市就业局组织的45名劳务人员已经顺利到达平湖茉织华公司上班,首批到达的45名务工人员将通过公司系统的业务培训,掌握基本的操作技能,在平湖工作和生活。
下一步,平湖市与四川广元灾区的合作将更密切、更有效的推进。一是广泛宣传,组织企业直接到广元地区开展招聘活动,面对面帮助地震灾区人民找到就业岗位,实现对口援助。二是积极与灾区开展劳务合作,探索建立长期的劳务输出平台,为灾区劳务人员就业创建就业通道,推进两地交流与合作。三是深入推进广元与平湖企业的交流合作,为在更广泛的领域开展合作建立了稳固的基础。
(平湖市就业处)
降率扩面全覆盖,便民提速简程序平湖市工伤保险有新措
为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方便参保单位对工伤认定的申请,提高工作效率,近日,平湖市出台了工伤保险扩面政策和工伤认定简易处理方法。
目前,平湖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超过14万,对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全市范围内还有近30%的职工尚未纳入工伤保险,为此,平湖市从7月份起实施工伤保险全覆盖,企事业单位按全部职工总数的100%参保;同时根据目前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情况和工伤保险基金结余状况,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从原来的0.8%调整为0.5%。预计此次政策调整将增加近5万人参保。
近年来,平湖市工伤认定案件持续增加,今年上半年已达1222件,同比增加63%。为提高工伤认定效率,更好地为企业、职工服务,平湖市出台了实施工伤事故简易处理方法,对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事实清楚、程度轻微、医疗终结且医疗费用总额在2000元以下的工伤事故,下移到各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办理申请认定手续。目前,各镇(街道)已全面实施此项工作。
(平湖市劳动保障局)
简讯:
7月30日,海盐县新人力资源市场搬迁至天宁寺地块正式投入使用。该市场面积600平方米,场地宽敞,设备齐全,为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在就业服务方面提供了更为有利的硬件保障。以新的人力资源市场搬迁扩大为契机,我县将进一步强化两方面的就业服务功能:一是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为我县用人单位和失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二是创新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运行模式,引进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进市场每天开办,形成以公共职业介绍为主导,民间职业介绍为补充的多层次就业服务平台。通过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调节劳动就业的功效和作用,进一步形成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的人力资源市场格局。
(海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吴云)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扬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7月25日,平湖市劳动保障局党委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及各支部委员23人到浙江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参会人员观看了《囚犯的一天》教育片,并参观了腐败典型案例图片展。通过观看电教片和图片展,参会人员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思想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更加珍惜现在的工作岗位,正确看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增强廉政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筑牢党纪国法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
(平湖市劳动保障局局纪委)
海盐县不断强化服务举措 推进城乡劳动者统筹就业
一、认真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一是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上半年共计审核、发放《再就业优惠证》407本,累计发放 5291本。积极落实再就业专项资金,并严格执行各项优惠政策的认定和补助资金的核拔工作。上半年累计共有1642人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补助,使用再就业专项资金299.93万元。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上半年结合《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广泛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宣传活动。把再就业优惠证申报办理程序和一些再就业优惠政策等印制成宣传材料,通过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发放给每一位失业人员;多次上街设立劳动保障法规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失业人员提出的问题;还通过电视、宣传栏、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使失业人员真正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并及时鼓励失业人员转变择业观念,安心走上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之路。累计共发放宣传资料6500余份,服务失业人员4000余人次。
二、开展“春风行动”,送岗位帮扶群众。围绕“进城务工,帮您解难”主题开展了“春风行动”,切实帮助劳动者实现“开发就业、平等就业、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今年上半年共举办各类招聘会29场,组织用人单位1858家次,提供岗位20204个,有35600人次进场应聘,并有5800人次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截止6月底,全县共新增就业岗位312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52%;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2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253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58.19%和63.2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7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59.15%;城镇登记失业率3.74%,低于市定4.3%目标。5月份组织25家企业参加了嘉兴市、达州市共同举办的技能人才交流洽谈会和校企对接洽谈会,提供了各类技能型工种30余种,招聘岗位达1209个,共有566人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并与来自通川、渠县、开江、大竹等县(区)的38所学校实现了零距离对接,签订了合作意向书30余份,为职业学校和企业搭建了一个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促进双方互利双赢共同发展,取得较为满意的效果。
三、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切实履行公共就业服务职能。新的人力资源市场搬迁后面积达600平方,场地更为宽敞,办公设备全部更新,在就业服务工作上为求职者和企业提供了硬件上保障。二是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引进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进场每天开办,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立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的人力资源市场。为我县用人单位和失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建设。近年来,按照“新三化”的要求,一方面分批在各镇配置了电子大屏幕、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并率先在沈荡镇、于城镇、澉浦镇成立人力资源分市场。每月定期举办的人力资源市场招工信息在这3个乡镇人力资源分市场的电子大屏幕上循环滚动。今年2月15日,在举办海盐县2008年春季大型人力资源洽谈会的同时,沈荡镇人力资源分市场也于同日首次召开人力资源洽谈会,实现了我县乡镇劳动保障所首次在人力资源分市场举办洽谈会的突破,有效实现了职业介绍、就业促进双丰收。
四、积极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村”创建活动,稳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一是总结创建经验,进一步深化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在去年的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基础上,充分发挥社区优势,及时掌握失业人员的各项基础信息,建立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台帐并定期更新,实行动态管理服务,进一步落实了对“零就业家庭”的援助政策,一方面想方设法开发公益性岗位,另一方面积极鼓励用人单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上半年,先后4次推出了社区等公益性和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70余个,有1户“零就业家庭”1人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做到了“零就业家庭”“发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努力实现了基数归零,动态归零这一要求。二是加紧出台相关政策,加快开展“充分就业村”创建活动步伐。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功能,形成了以县、镇、村三级工作服务体系,正加紧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工作责任,并将创建活动作为年底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使创建工作抓有标准、干有职责;另一方面,通过深入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核心内容的“无障碍送服务到家门”活动,对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失业人员全面落实一对一就业援助承诺制度。
(海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吴 云)
海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形势分析
今年,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一系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对海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海宁市劳动纠纷与争议的主要现状
受宏观经济形势趋紧、新法颁布实施、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等因素影响,海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显现出新的特点:
1、劳动纠纷直线上升,拖欠工资仍是投诉热点。今年1至6月,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664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一倍,其中无故拖欠工资109件,占到总数的16.4%。劳动仲裁院受理各种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报酬类、社会保险类、解除劳动合同类争议急剧上升,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71.4%、700%和850%。
2、劳动纠纷由单一性向多样化发展。一方面举报投诉的内容不再单以拖欠工资为主,而是涵盖了经济补偿金,企业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违法收取服装押金、保证金,企业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安排职工超时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等13个方面的内容。另一方面劳动者的诉求也正在从单一的讨要工资向多元化发展,在受理的投诉案件中,投诉人往往同时提出劳动合同的解除、社会保险金的缴纳、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等诸多方面的要求。
3、职工维权意识增强,集体上访数量急增。截止6月底,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受理集体上访事件27件,较去年同期增加了68.8%,其中涉及拖欠工资的占到了总数的55.6%。在《劳动合同法》刚刚实施的1月份,就有1起要求给予经济补偿的20人的集体上访。
4、建筑行业仍是投诉热点,小规模企业成为新的重灾区。今年受理的举报投诉中,建筑行业的投诉有80件,占到总数的12%,其中因拖欠工资引起的集体上访事件7起。从海宁们前阶段检查的情况看,小规模企业用工管理较为混乱:录用备案手续不全、合同签订不规范、擅自制订企业规章制度。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了劳动纠纷的发生。
二、四大原因导致投诉、举报案件剧增
1、劳动法律法规的普及,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提高。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国家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逐渐加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常常会自发地、有组织地采取举报、投诉的方式予以解决。
2、宏观经济形势是造成投诉举报案件增多的客观原因。市场经济体制的调节效应不断凸现,企业在竞争中大量发生兼并、破产、改制行为,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采取多种变通措施来减员增效;另外今年因能源原材料上涨、人民币升值等原因,部分小企业生存发生困难,企业主弃职工利益于不顾,欠薪逃匿,致使许多职工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从而引发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
3、部分用人单位法制观念淡薄,不规范用工行为大量存在也是一大原因。主要表现为合同签订率较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够规范,最突出的是一些小规模企业没有录用备案登记资料,有的甚至没有要求职工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或者对职工提供的身份证明没有认真核对,同时一些企业工资发放不及时,这些问题的存在都给发生劳资纠纷甚至是群体性事件埋下了隐患。
4、建筑领域管理制度不完善是造成建筑行业投诉案件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一方面部分建筑工程企业将工程挂靠建筑工程队,层层转包,造成建筑公司对挂靠单位内部违法违规现象无法掌握和加以纠正。另一方面有些包工头为向发包方索取工程款,将经济问题与工资问题搅在一起,煽动不明真相的民工闹事,以迫使有关部门向发包方施加压力。
(海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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