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期(专刊) 总第541期
按: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针对经济运行新态势对企业的影响和劳资关系日益复杂的趋势,按照劳动者权益保护工程的要求,早动手、早布置,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着力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拖欠问题,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部分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型企业关门停业,欠薪逃匿事件已在我市各地不同程度发生,而且呈被“仿效”之势。面对小企业主恶意欠薪逃匿事件,如何依法制裁震慑欠薪逃匿行为的发生,尚缺乏有力有效的手段。处理不及时或稍有不慎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平湖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市政法委、劳动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在现有法律法规条件下,充分发挥相关责任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集成效应,从积极预防、迅速处置、依法追究三个方面完善工作措施,在解决业主欠薪逃匿方面效果明显。现将平湖市处理欠薪逃匿事件的经验予以刊载推荐,供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认真学习参考,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建立健全依法、快速处置欠薪逃匿业主、维护好职工基本权益的联动机制和工作方案,把我市“劳动者权益保护工程”和“不欠薪”城市品牌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平湖市加强部门协调 依法制裁欠薪逃匿业主
近年来,平湖企业主欠薪逃匿事件屡有发生,这些欠薪逃匿行为都引发了群体劳资纠纷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此,平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以妥善处理。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少数企业主恶意欠薪逃匿后,引发农民工和债权人上访、哄抢企业财务、阻断道路交通、殴打维护秩序的民警,甚至发生非法上街游行等过激行为,影响经济发展,危害社会稳定,民众对于严惩恶意欠薪逃匿业主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因此,只有严厉打击业主恶意欠薪逃匿行为,才能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的威信,才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才能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此,平湖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劳动、公安、法院、司法、工商、税务、城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置企业主欠薪逃匿事件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制定各部门职责,履行相应责任,搞好联动,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旦发生企业主欠薪逃匿事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第一时间介入,开展调查,为后期工作做好准备。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平湖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每年都会不定期的开展劳资纠纷隐患企业排摸。对排摸出的隐患企业,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各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均建立了台帐,实行动态性监控,掌握动向,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把爆发的苗头消除在萌芽阶段。同时,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全市按行政区域合理划分网格,依托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和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三级队伍将全市划分为9大片29块157格,每个“片、块、格”都要有专人负责日常监管,对网格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本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实行三级管理。掌握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采集用工信息,建立电子信息和文字信息档案,结合企业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按照A、B、C、D四个等级,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实行动态监控,重点加强对C、D级企业的监管,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动态化的“三级管理、分类监控”网格化劳动保障监察机制。2007年10月,当湖服装厂因经营管理不善,拖欠52名职工二个月工资7.5万元,此时业主躲债外出,职工情绪相当激动,随时可能采取过激行为。但由于利用网格化管理制度,事前我们就对该企业做了充分的了解,并对该企业的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单等重要资料做了备案,因此大大减小了处理难度,在通过司法途径对该厂资产查封拍卖的同时,紧急动用该厂先前缴纳的4万元欠薪保证金,仅用2天时间就付清了所有职工的工资,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一起群体性突发事件。2008年8月28日,平湖市雪斯特服饰有限公司发生大罢工,100多名职工围在该公司门口要求业主支付一个半月工资。对此,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早有预警,曾多次找到业主警告其内部管理的重大隐患,同时积极做好应对方案。由于准备充分、措施得当,该事件在两天内就得以圆满解决。
三、制定预案、明确分工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平湖市早在2003年的11月份就出台了《平湖市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处置预案》,2007年进一步完善了《预案》,建立了由市委办、市府办、政法委、劳动保障局等11个部门参加并由胡水良副书记、胡志梁副市长担任正副组长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处置协调小组。该《预案》的出台进一步分解了事件发生后的各项任务,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为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存在欠薪的企业关停事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有关案件进行行政处罚、提供涉案情报信息、公布举报电话等,对经营者逃匿及有转移资产意图的企业,依法提请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同时,受理职工申诉,对案件采取特别审理。公安机关出动警力维持现场秩序,制止各种违法行为,对危及人身安全的进行救助,对逃匿的经营者实施布控。司法机关为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法院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经营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仲裁申请执行的及时执行,对发生经营者逃匿的企业资产采取封存保全,同时追查其个人资产清偿拖欠工资。工商部门检查企业是否合法经营,对存在非法经营的行为及时查处。税务机关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提请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信访部门对因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引发的上访,及时进行解释、疏导,防止事态升级、扩大。
四、采取措施、平息事态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一旦发现企业主欠薪逃匿,将第一时间会同企业所在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及有关部门介入,掌握欠薪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企业人数、工资数额等第一手资料,并由市劳动保障局将情况紧急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同时,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助企业所在镇(街道)政府,一方面做好企业职工的安抚工作,另一方面从企业的应收款入手,积极筹措资金。根据联系会议讨论方案贴出公告,平湖市一般采取两种方案:一、先发放500元生活费,再由政府提供法律援助,由职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在快速仲裁后,提请法院执行;二、职工愿意一次性解决的,由政府有关部门筹措资金,按平湖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发生的欠薪逃匿事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置。
五、深入调查、追究责任
对于恶意欠薪逃匿事件仅仅靠事前预防、事中处置是不够的,还得事后追究业主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顺应民心并对广大业主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对此,平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早在05、06年度就查处6起企业主恶意欠薪逃匿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涉案总价值达13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950万元,共有14人被判刑,其中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2008年3月份更是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劳动、公安、法院、司法、国税、财政、政法委、检察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欠薪逃匿企业专案组,集中办公、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从恶意欠薪逃匿行为背后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或抽逃出资、合同诈骗、挪用资金、职务侵占、非法集资、涉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入手,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及时立案侦察,并对犯罪嫌疑人和涉案财务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一旦发现犯罪证据,立即采取行动,实施抓捕。工作开展半年来,专案组工作人员对2007年度至2008年春节前后逃匿的23家企业业主进行逐一排查并先后到北京、上海、绍兴、台州等地查找证据搜寻线索,目前公安部门已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六家企业业主进行网上通缉,其中已经抓捕归案的有2人,这有力打击了恶意欠薪逃匿业主的嚣张气焰,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组织召开公判大会,以期真正起到宣传、教育、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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