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劳社〔2009〕52号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劳社老[2009]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嘉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